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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都沒來更新在下表示目前正在反省中啊啊啊啊!!

 

不過.....最近這幾天又發生了令人感到很不開心的事情了。

 

關於家人反對我寫作這件事,憑印象來說.....我從事寫作已經有四年左右的時間了,

這段時間雖然說長不長、說短也不短,路途中有過挫折、有過放下筆寫作的經驗,

但是到了最後,我終究還是又再一次拾起了我手中的筆,繼續努力。

我是知道的。

一直都很清楚,這四年來從頭到尾,我的家人從為對我說過一句加油、亦或是支持的話,

因為他們認為不管是寫作還是成為作家,這種夢想及志願都是很可笑的,

畢竟在臺灣要把作家當成正業並以微薄的薪水維持生活,真的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,

所以我明白他們反對的理由。

但是他們卻不曾想過,我為什麼要總是熬夜做這件事?

我為什麼要寫的那麼努力,然後放在網路上免費供人閱覽,這樣做怎麼可能賺得到錢?

有一件事我很好奇,為何我的家人一天到晚都在談錢?

利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?

難道為了利益和名聲我就要拋棄自己的初衷嗎?

有一個人常跟我說,若你真的想要成為作家,那請切記莫忘初衷。

因為出了社會後,你會漸漸變的眼中只剩下錢和利益以及名譽,所以我希望你至少不要忘了自己

當初是為了什麼而動筆。

 

「我一開始寫作是因為,我想和更多人分享我所寫的故事。」

 

為了這個原因所以我的夢想是成為作家,唯有這件事我真的不想為了家人而放棄。

他們或許可以不同意,但他們沒有阻止我追夢與實踐的權利,

我會繼續努力下去,不管阻礙我的人是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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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楓冥(M)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